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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交流展厅自2021年4月6日(周二)起开放观众拍照

文化交流展厅自2021年4月6日(周二)起开放观众拍照(部分展品除外)。
博物馆1楼大厅与亚洲吧也可拍照。

敬请拍下喜欢的作品,留下美好的参观会议。

3层特展厅是否可以拍照会根据展览内容而异,请遵循馆内规定。

以下为文化交流展厅拍摄规定

撮影禁止

请勿拍摄设有禁止拍摄标识的展品

撮影禁止

禁止使用闪光灯,补光器材

因为照明光线可能会损伤文物

撮影禁止

禁止使用单脚架,三脚架,自拍杆

以免妨碍到其他观众观展或触碰展柜造成危险。
若想自拍,可以手持相机的方式拍摄。

撮影禁止

禁止任何可能会妨碍到他人权益的拍摄行为(插队或长期间停留等)

请勿在展厅内拍摄团体合影
如若拍摄或公开含有其他观众或工作人员的照片,可能侵犯到他人肖像权,请多加注意。

拍摄视频

以免妨碍其他观众观展或触碰展示柜造成危险。

所拍摄的照片仅可用于私人用途

  • 所拍摄的照片可转发至网上。
  • 禁止以盈利用途拍摄或使用照片。

    盈利用途具体事例(内容包含以下事例,但不以此为限)

    1. ①销售所拍摄的照片
    2. ②将照片刊登在杂志、传单等可发送至不特定多数人的印刷品
    3. ③将照片刊登在企业运营的网络媒体
    4. ④将拍摄照片用于商品开发或制作
    5. ⑤将照片用于收取门票等费用的图片展
    6. ⑥通过在本馆内的拍摄收取报酬
    7. ⑦将照片提供给欲用于盈利目的的第三方

如果希望将照片用于报道,出版,网络媒体,调查研究等目的,请确认此页面内容后,

咨询窗口

九州国立博物馆 总务科总务负责人
邮编818-0118 福冈县太宰府市石坂4-7-2
soumu-kakari@kyuhaku.jp 092-918-2857
092-918-28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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