画像のご利用について
关于文化财产图片的使用申请
若想使用九州国立博物馆所持有的文化财产的图像,请仔细确认以下内容后,申请使用权限。从收到申请表到交付图片大约需要两周左右,请注意时间,提前进行申请。
另外,若是申请出借文化财的图像或其他相关资料,请在申请时进行说明。
图片及相关资料的使用申请
申请方法
请将以下申请所需资料全部备齐后,通过邮件或传真发送至我馆学艺部文化财科资料管理室。收到相关资料后,我馆会进行确认,并联系申请人反馈结果。
申请所需资料
- 图像等资料的使用许可申请表
- 图片清单等(附录)
- 所申请图片的插图副本(图片的特别规定)
- 关于申请目的的简要信息(如提案、刊登计划等)
- 若所希望使用的图片的藏品非本馆所藏,需要提交作品收藏个人或机构所出具的许可书副本。
- 若是希望再次使用以往申请过的图片,需要提交本馆出具的许可书副本。
下载申请资料
关于文化财的图片
关于我馆馆藏文化财产的使用
九州国立博物馆文化财图片搜索
可查询我馆馆藏文化财图片,准备图片申请所需的部分资料。(申请所需的必要资料2和3)
ColBase(国立文化财机构所藏品综合搜索系统)
ColBase中有部分图片不需要申请也可使用。
详情请参照ColBase的使用条款。
をご確認のうえご検討ください。
【“什么是ColBase?”】
关于非我馆馆藏品德图片图片使用申请
若所希望使用的图片的藏品非本馆所藏,需要提交作品收藏个人或机构所出具的许可书副本(需要有收藏家或代表人的签名)。
(申请所需资料5)
关于同一图片的再次使用
若是以同样的目的想要再次使用同一图片(如重印、重播等),必须进行再次使用申请。申请再次使用时,请附上我馆之前开具的许可书副本。(申请所需资料6)
使用费用
费用表
附表1为图片张数计费一览表,附表2和3为申请次数计费一览表。
以教育、学术或公共服务为目的的图片使用申请,费用或可减免。
关于图片等资料、许可书的发送,以及相关费用的支付
关于图像和许可书的发送
若申请通过,就会将图片和许可书发送给申请人。(发票将单独发送)
请将许可书保存好,以便事后确认。
关于请款书和费用支付的联系
必须根据博物馆开具的请款书,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付款。银行转账所需的手续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关于图片的归还
必须对图片数据,以及相关产品进行严格管理,使用完毕后必须尽数销毁。若有出借胶片、DVD-R和其他记录媒体,应在使用后立即归还。
禁止用于其他目的
图片的使用不得超出 "图片等资料的使用许可申请书 "中所述的目的以及博物馆出具许可书中所涵盖的条件范围。若是违规,使用许可将被取消,且不会再接受此申请人的申请,敬请知悉。
咨询热线
九州国立博物馆 学艺部文化财科档案室 图像使用负责人
福冈市太宰府石坂4-7-2
邮编:818-0118
邮箱:shiryou-kanri@kyuhaku.jp
传真:092-918-2863(直通档案室)。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30~17:30
关于九博建筑外观图片的使用申请
若想使用涉及九州国立博物馆建筑外观的影像资料,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我馆。
联系方式
九州国立博物馆总务科事务员
福冈县太宰府市石坂4-7-2
邮编:818-0118
电话:092-918-2841
邮箱:soumu-kakari@kyuhaku.jp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30~17:30